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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的思想主张44句精选

admin 2023-04-08 01:52 心情说说

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1、接下来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清军入关,李自成败退,形成清军、农民起义军、南明小朝廷的多方混战。在战乱中,王夫之一家四处逃难,他的妻子死了,母亲、父亲、叔叔死了,还有一直跟随他多年的侄儿也被清兵杀害。王夫之曾经4次写《悲愤诗》,悲国家之痛,悲家庭之痛。(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2、“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气就是物质,充斥宇宙,只有聚散,没有生灭。这个与张载说的没有差别。王夫之还举了一个例子,干柴燃烧,化为火焰,看起来消失了,但是其中的木头的成分仍归于木,水的成分仍归于水,土的成分仍归于土,变化非常细微,只是难以觉察。

3、其理势合一的历史观。王夫之提出“理势合一”,并在其著作《读通鉴论》对前人所提出的“复古论历史观”、“循环论历史观”等历史形式进行全面的批判和反思。

4、(20)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312页。

5、王夫之反对在历史运动之外谈论“天命”、“神道”、“道统”主宰历史,主张从历史本身去探索其固有的规律,“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他说的“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过程,“理”,是体现于历史现实过程中的规律性。他肯定理势相成,“理”、“势”不可分,理有顺逆之别,势有可否之分。人们的历史实践有各种复杂情况,形成历史事变的复杂性,应当“推其所以然之由,辨别不尽然之实”,从“理成势”和“势成理”等多方面去探讨,才能阐明人类史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规律。(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6、王夫之形而上学思想中的另一个主要概念是“理”。他在各种各样的语境中来使用这个概念,理因而也具备着不同的内涵:气之理、天理、性之理、事中之理,其中“气之理”是所有这些用法的基础。对于王夫之来说,气不是在某种更高的独立原则的管理下来运作的盲目力量,而是由其固有的逻辑——他称之为“理”——来调节的。他并没有将理从本体论中去除,而是将之与气本身结合了起来。这种“有理之气”的思想不仅为王夫之的形而上学思想奠定了基础,他的人性论、道德哲学和历史哲学也都建立于其上。本文始于介绍王夫之的理气学说,然而,我将首先澄清有关命名的几个问题。

7、王夫之出身于日趋没落的地主知识分子家庭,青年时代一方面眷恋着科举考试的旧路,另一方面关心动荡的时局,参加“行社”、“匡社”等,立志改革社会。农民革命的风暴打破了他“学而优则仕”的梦幻。但他拒绝张献忠农民军的礼聘。明亡后,他于1648年在衡山举兵抗清,失败后退至肇庆,后任南明桂王府行人司小官,又到湘南一带过了几年流浪生活。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麓,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从事学术研究。

8、气一元论,王夫之认为气是唯一实体,不是“心外无物”。王夫之还指出,天地间存在着的一切都是具体的实物,一般原理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决不可说具体事物依存于一般原理。王夫之认为“形而上”与“形而下”虽有上下之名,但不意味着上下之间有界限可以分割开来。

9、提出“天理即在人欲”,反对禁欲主义。著作《宋论》、《读通鉴论》、《张子正蒙注》。

10、道与理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很复杂,两者在中国历史中都有漫长的哲学传统,并为不同的哲学家在不同的涵义上所使用。本文无意对这两个概念展开全面的分析,而是致力于探究道与理在王夫之哲学中的涵义与关系。

11、王夫之生活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的最后一次“以夷变夏”和“夷狄乱华”。在这场历史巨变中,王夫之亲历了新旧王朝更替所带来的个人痛苦和族群痛苦,满清入关后的民族屠杀和民族压迫政策更导致了大量的民众死于非命、流离失所。“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之类的大屠杀深深地伤害了明朝的士大夫,也伤害了明王朝统治下的广大民众,因而,在这一背景下的夷夏之辨就不仅仅是王夫之的“个人意识”,而是受难大众的“集体意识”。

12、(14)“Dangler”意为无挂钩的“悬宕”。J.J.C.Smart用“nomologicaldangler”来指心理事件对行为无法提供任何解释作用的空荡地位。此处“形而上的悬宕”(metaphysicaldangler)指的是朱熹哲学中的“理”只占有对实在世界没有任何影响的空荡地位。

13、王夫之提倡唯物论,实际上就是提倡经世致用。他最不满意的是陆王心学。我们前面专门讲过王阳明,王阳明最重视“心”,也强调经世致用,但继承他的后学弟子到了晚明时代已经脱离实际,甚至流于“狂禅”。“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本来是文人士大夫的担当,但是,明朝后期很多王学弟子都醉心于空洞的义理,不问天下事,所以甲申国难发生的时候他们“愧无半策匡时难,唯余一死报君恩”。王夫之认为这是明朝灭亡的一个原因。阳明后学讲空洞虚无的“无善无恶”,王夫之认为这是不负责任,与佛教禅学和老庄的玄学没有两样。这其实不是王夫之一个人的看法,顾炎武、刘宗周、黄宗羲也都这么说,他们指责阳明心学就是“异端”,甚至连陆九渊也不放过,骂陆王心学就是禅学。王夫之说:“自异端有直指人心见性之说,而陆子静、王伯安附之,陷而必穷,动之不善宜矣。”

14、(94)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556页。

15、太极最初一〇,混沦齐固不得名之为理,殆其继之者善,为四象,为八卦,同异彰而条理现,而后理之名以起焉。(29)

16、“心”字有“术”字在内,全体、大用,扩之而有其广大,充之而有其笃实者也。此一“心”字,是孟子“万物皆备于我”里面流出来的,不成心之外更有一王道!(90)

17、(摘要)王夫之拒斥了朱熹那种将理气分别开来、归入不同的本体论体系,且以理为超越的做法,而将“理”与“气”这两个本体论范畴整合了起来。在前王夫之的时代,人们通常将“气”看做一种盲目力量,需要“理”之规范的。但对王夫之而言,理内在于气,气是理的本体论基础,是理的显现与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夫之是持“气一元论”的,实际上,王夫之的一元论毋宁说是“理—气一元论”,理与气是两者互为体用的。这种“理在气中”的思想奠定了王夫之哲学的基础,他的“道器合一”的思想、“性日生日成”的人性论思想,以及“理在欲中”的道德哲学思想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18、(25)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324页。

19、王夫之关于法贵责上的思想和他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思想是一致的,也同黄宗羲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顾炎武“独治则刑繁,众治则刑措矣”等进步的观点相通,反映了启蒙民主主义思想家在思想上的特色。

20、(68)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75页。

21、王夫之认为情有七类(“七情”是中国思想的惯用分类法):喜、怒、哀、乐、爱、恶、欲。他强调说,这些情感起于人与外物之相接,故而“不纯在外,不纯在内”人心本无情,直到与外物相接触才生情,情是必须由外界来启动的,所谓“发而始有、未发则无者谓之情,乃心之动几与物相往来者,虽统于心而与性无与”尽管情与道德本质不尽相同,然而,王夫之仍然认为情对于人的道德教化具有关键作用。情是道德的基础,也是不道德的根源。王夫之的道德哲学在很大程度上建立于情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之上。

22、(36)王夫之:《思问录内篇》,选于《梨州船山五书》,台北:世界书局,1974年,第5页

23、从中可以看出,王夫之并没有将道德情感和自然情感归为同类,后面我们将会说明,在成德的路上,王夫之是如何将两者联系起来的。

24、他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要求限制皇帝的权力,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

25、王夫之还认为朱熹说的“理在气先”是有问题的。朱熹说的“理”大致相当于事物的“规律”,“气”相当于事物本身,王夫之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的规律不能离开事物本身去寻找。这个思想跟我们今天讲的唯物辩证法几乎没有差别。另外,朱熹还提出过“存天理,灭人欲”,王夫之则提出“人欲”也是“天理”,两者不能绝然分开。这大致就是“宗师张载,纠正程朱”的意思。

26、有人说,明清易代,天命转移,时代大势不可逆转,王夫之坚持与清朝不共戴天,似乎有些太固执了?这其实是站在现代国家的观念误解王夫之。爱国主义总是有时代性的,古今中外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爱国主义。今天的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但是,历史上的某些时期却存在不同民族建立的国家政权,那么不同国家政权的人民就应该有国家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27、(2)刘纪璐(JeelooLiu),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富尔顿分校教授;苏晓冰,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28、提倡追求个人利益,批判满口仁义道德的卫道士、伪君子。

29、换言之,气本身既构成了事物之间的一致性,同时也造就了其间的差异性。

30、若牛之耕,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马当得如此拖犁带鞍!倘人不使牛耕而乘之,不使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当然,于牛马何与?乃至蚕之为丝,豕之充食,彼何恩于人,而捐躯以效用,为其所当然而必繇者哉?则物之有道,固人应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专以人而言也。(30)

31、(90)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516页。

32、王夫之坚持事物运动的内因论,反对外因论。他认为,事物的变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相摩、相荡,明确阐述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万物变化的源泉。

33、(75)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91页。

34、他抨击程朱理学,自称“异端”,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著作《焚书》。

35、(50)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73页。

36、(参考文献)萧萐父、许苏民:《王夫之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7、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一书中,批判了宋明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观点,提出了“天理”“人欲”并存不悖的思想。他认为天理和人欲都出自自然,离开人欲就谈不上什么天理。他说:“理欲皆自然”,“终不离欲而别有理”,“天理人欲,虽异情而亦同行……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对垒”。王夫之在这里肯定了人的自然欲望的合理性。

38、(71)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519页。

39、基本上说,王夫之相信人性中有内在的善,人之性并没有与构成人之存在的“气”相分离,而“纯然一气,无有不善”至于恶,它只是源于对欲求的缺乏节制以及对他人鲜有顾及。换言之,恶不在于情感本身,亦无关所欲之物。致使情感和欲求变成“恶”的正是缺少了“思”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失“礼”。当外物唤起人的欲求来追求它,或当事物激起人的感情投入时,这里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然而,当欲求之满足和感情之流淌过其分寸、失其时机、错其情景时,便成为“不当”的、非礼的,从而成为“不道德”的了。(87)当情感和欲求都恰如其分时,便与人本有的道德情感结合起来。自然情感和道德情感共同构成了道德的基础,并且这个结合是必须伴以心之反思。

40、(81)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77页。

41、(9)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1974年,第473页。

42、(52)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573页。

43、(10)王夫之:《周易内传》,见《船山易传》,台北:夏学社,1980年,第4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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